第2章

「茶茶,沒做好心理準備隻是你的借口,對嗎?」


 


書房博古架前,他貼在我的耳旁質問,又不等我回答,便笑著將唇湊近。


 


「算了,這樣也挺刺激。」


 


我在洶湧的情潮中咬緊唇,不肯泄露哪怕半分的真正心緒。


 


沒做好心理準備不是借口,但我不想公開,更多是因為——


 


我不想做溫斯聿數不清的緋聞女友中,泯然於眾的那一個。


 


我寧願隱匿在暗地,做他永遠不能宣之於口的秘密,隻為顯得自己能有幾分特別。


 


也曾沉溺於他的溫柔濃情,奢望過他會浪子回頭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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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那日,我親耳聽見唯一知情的朋友問他:


 


「你跟細妹咁耐啦,有冇谂法?」


 


被問起關於我們未來的想法打算,溫斯聿沉默了一會兒。


 


「我谂唔到。」他說,「玩玩而已。」


 


那是我和溫斯聿在一起的第兩百三十五天,也是我暗戀他的第十年。


 


我因那句「玩玩而已」痛苦到一夜未眠,卻終於從幻夢中清醒,向他提出了分手。


 


他黑眸微凝,吐出渾不在意的兩個字:「隨你。」


 


隻是玩玩而已,分手當然也可以很隨便。


 


我早知他是什麼樣的人,也知道相戀的過程中,他稱得上是模範男友,沒有對不起我哪怕一分。


 


所以我沒有怨懟,隻是毅然遠走內地,試圖在自我放逐中學會放下。


 


如今我不怪他,卻反倒得他控訴?


 


大概還是需要和溫斯聿好好談一談,做個了斷。


 


我嘆口氣,快速換好衣服,下了樓。


 


剛要踏下最後幾階樓梯,就聽溫母在問溫斯聿:


 


「你衣服怎麼皺了?」


 


8


 


剛剛糾纏間,我下意識揪住了溫斯聿的衣襟。


 


手工定制的昂貴西裝,就被拽出了幾縷突兀的褶皺。


 


我僵在臺階上,聽見溫斯聿漫不經心地回答:


 


「不知道,鬧鬼了吧。」


 


溫母瞪眼:「你亂噏什麼!什麼鬼?」


 


溫斯聿若有所覺地朝我睇來一眼,扯了扯唇淡聲道:


 


「偏心鬼。」


 


我一滯,還沒來得及品味他眼神裡的哀怨,就被溫母發現了我的存在。


 


「茶茶,快來。」


 


她一聲喚,頓時吸引了客廳內所有人的注意。


 


和溫父正在聊天的白發老者看了看我,頓時笑著對他下首的男人道:


 


「你等的小姑娘來了,還不快去打聲招呼?」


 


沈譽聽話地站起身,端肅的臉上難得有幾分赧然。


 


他禮貌地對我點了點頭:「蘇小姐。」


 


我點頭回應後,便朝長輩們打招呼:


 


「爹地,沈爺爺。」


 


沈爺爺精神矍鑠,爽朗一笑:「遲早是一家人,叫我就不用加那個沈字了。」


 


在兩方隻是商談還未真正確定關系的當下,一個字的差別,其中意味卻天差地遠。


 


我自小臉皮薄,最不擅長應付這種社交場合,正要硬著頭皮應下。


 


「爹地,飯店那邊準備好了。」


 


溫斯聿忽然走上前,紳士地詢問客人的意見:


 


「沈爺爺,您上午還未用過餐,要不我們先去飯店,邊吃邊說?」


 


這一打岔,玩笑話便被揭了過去。


 


我在後頭看他們寒暄著往外走,正暗自松了口氣,垂在身側的手忽被握住。


 


溫斯聿從我身旁經過,快速捏了捏我的手心,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笑。


 


他用眼神在說:「我們沒完。」


 


9


 


餐桌上。


 


我的左手邊是溫斯聿,右手邊是沈譽。


 


我的大半心神都用來戒備溫斯聿,生怕他做出什麼不妥的舉動。


 


「茶茶。」


 


所以當溫母眼含提醒地喚了我一聲時,我才驚覺自己竟然都沒留意大家在說什麼!


 


「蘇小姐可能已經忘了。」


 


沈譽眼裡帶著笑意,替我解圍,「我們第一次見面在音樂會,她進場的時候摔了一跤,摔倒的時候還在護著小提琴。


 


「我伸手要扶她起來,她卻把琴遞給了我。」


 


大家都知道我和沈譽早就見過面,隻有溫斯聿不知道。


 


想到這點,我頓時心虛又忐忑,好在他一直沒有開口說話。


 


倒是眾人因著這段小故事,都在調侃我「愛琴如命」,溫母更是提起一件舊事:


 


「茶茶十五歲生日的時候,阿聿送了她一把阿瑪蒂小提琴,她就寶貝得不得了。


 


「有次她在院子裡練琴,山上的野貓跑了進來,為了保護那把琴,她幾乎和貓打了一架,手上都被撓出了傷。」


 


演奏家的手比琴還貴,那時候我卻顧不得。


 


眾人戲謔地笑,我尷尬到紅了臉,藏在桌下的手忽覺被人握住。


 


我下意識掙扎,在看到桌布晃動時又忍住了動作。


 


餘光裡,溫斯聿嘴角帶著恰到好處的禮貌微笑,狀若認真傾聽長輩說話的乖巧模樣。


 


餐桌下,他的手指強勢鑽入我的指縫,繾綣地摩挲著。


 


他用指腹在我的手背寫了個——「笨。」


 


我僵住,溫斯聿寫字的動作卻沒停。


 


他緩緩又寫下了兩個字:


 


「疼嗎?」


 


10


 


滿桌的人都在為著我的摔跤之舉戲謔調侃,隻有溫斯聿像個偏題的壞學生。


 


一如十五歲那年,滿屋子的人都把我和貓打架的事當成趣聞。


 


隻有溫斯聿一邊為我擦拭傷口,一邊責備:


 


「就那麼寶貝那把琴?不知道疼?」


 


我心虛解釋:「那是阿瑪蒂親手做的小提琴!我就這麼一件……」


 


溫斯聿挑了挑眉,當時沒說話。


 


但自那以後,他流連各大拍賣會,網羅了市面上所有能買到的古董小提琴。


 


瑪吉尼、Guarneri……他將一把又一把大師級作品送到我面前,告訴我:


 


「一樣東西,當你擁有得足夠多的時候,它們就不再珍貴到值得你冒險。」


 


他說,要戒掉「孤注一擲」的壞毛病。


 


後來我曾無數次想問他,這是不是也是他對待感情的哲學。


 


一段又一段緋聞,因為擁有過太多個女孩,所以每一個都不值得他挽留。


 


我沒勇氣問,亦沒能耐做到如他所說。


 


我仍心動難忍,稍稍撩撥便欲飛蛾撲火。


 


可我不想再自陷囹圄。


 


所以當沈爺爺提出讓我夜裡帶沈譽逛逛港都,為我們制造約會時,我沒有拒絕。


 


而這樣的應承就代表著默認,默認可以更進一步。


 


「好!老頭子我這一趟來得值。」


 


沈爺爺高興地喝了口茶。


 


溫斯聿手下失了分寸,捏痛了我。


 


11


 


一頓午宴在膽戰心驚中結束。


 


好在因著瑞士那邊的業務,溫斯聿飯後沒有回家,而是被溫父叫去了公司。


 


我松了口氣,一直練琴到傍晚和沈譽約定的時間,便出了門。


 


結果剛在餐廳落座,沈譽開口第一句話就叫我猝不及防。


 


「你暗戀了十多年的那個前任,就是你哥哥?」


 


我和沈譽的聯姻隻是一場合作。


 


我需要一個理由讓自己遠離溫斯聿,而他需要一樁婚姻向老爺子交代。


 


我們都知彼此心裡有人,可他是怎麼見了一面就發現的!


 


我表情驚恐,沈譽雲淡風輕:「抱歉,午宴的時候……我都看到了。」


 


他看到我和溫斯聿在桌下的小動作了!


 


腦袋轟的一聲炸了,我漲紅臉,尷尬到聲若蚊蠅:


 


「對……對不起。」


 


「不必道歉。我們本就是逢場作戲,何況如今關系都還未確定。」


 


……那也很社S好不好。


 


渾然不顧我的僵硬,沈譽已經開始八卦:


 


「你說過你和前任分手,是因為他不愛你?」


 


見我點頭,沈譽意味不明地笑了笑,「你確實蠻遲鈍的。」


 


怎麼突然損人?


 


我愣住,又聽沈譽問了個似乎不相幹的問題:


 


「我們第一次見面的那場音樂會,演奏結束後你應該收到了一束厄瓜多爾黑玫瑰吧?」


 


那束花是一個小女孩送的。


 


「那天我提前離場,正好看見一位男士在角落把那束花交給小女孩,用一顆棒棒糖讓她幫他獻花。」


 


我從沈譽莫名的笑眼裡瞬間明白,他說的那個人一定是……溫斯聿。


 


從前我們在一起的時候,每次我演出歸家,都能看見他手捧鮮花站在屋前。


 


待我開鎖,他便摟著我一邊吻著進門,一邊笑著誇獎:「BB 你好嘢。」


 


到頭來那些花總是遭殃,零落一地水色。


 


而分開的那一年裡,我每場巡演結束都會收到一束粉絲送的不同的鮮花。


 


這是溫斯聿的習慣,可我卻從沒聯想到他的身上。


 


甚至在乍聽沈譽說起這件事後,我也是下意識否定:


 


「大概那天他剛好路過吧……」


 


那瞬間我突然意識到。


 


我對溫斯聿其實一直懷有「浪蕩子」的偏見,就沒相信過他也會有真心。


 


而這,也許是因為我對他的第一印象太過深刻了。


 


12


 


十三歲的夏天,我被溫家領養第一次來到港都。


 


那天的半島別墅,溫斯聿正在舉辦一場泳池派對。


 


陌生的狂熱氛圍令人不適,我躲上頂樓陽臺。


 


卻在開門瞬間,撞見了十八歲的溫斯聿。


 


他裸著半身,頭發微湿,水珠順著肌理分明的身體落下,濺起張揚的野性。


 


我呆了呆,漲紅臉就要退避,卻看見一個女孩自他身後走了出來。


 


一張明媚嬌俏的臉,因怒意染了層薄紅,配著唇上半花的口紅,旖旎風情無限。


 


她瞪了眼溫斯聿便擦著我的肩離開,徒留我尷尬無措僵在原地。


 


沒防備溫斯聿帶著一身湿潤水汽靠近,對我俯身彎起眉眼:


 


「妹仔,好唔好睇啊?」


 


一口標準港腔,配著他的慵懶聲線,無端聽得人臉紅耳熱。


 


我那時候根本聽不懂港語,緊張地下意識就答了句:


 


「好……好睇。」


 


溫斯聿怔了怔,從鼻腔裡溢出一聲笑。


 


他摸了摸我的頭,帶笑的聲音似蘊著一汪春水:


 


「好得意啊~」


 


那時候我還不明白在港語裡,「得意」是「可愛」的意思。


 


卻已經會因為他一句話,就臉紅心跳不能自抑。


 


初時我不明白為什麼,後來我回頭看看,才恍然——


 


溫斯聿身上就是攜著一種迷人而危險的魅力,輕易能讓人陷入旖旎的旋渦。


 


再加上他天生一張浮浪的臉,我難免就對他產生了風流的偏見。


 


何況後來沒過多久我便得知,那天在陽臺遇見的女孩是江家的大小姐。


 


亦是溫斯聿毫不避諱,大方承認的初戀。


 


可他們分手後旁人問起緣由,溫斯聿隻是輕飄飄一句:


 


「冇乜嘢意思,就分手咯。」


 


初戀都隻是這樣的待遇,我自然不敢自信。


 


何況分手是他同意的,真不知道他如今為何要糾纏。


 


於是夜裡我翻來覆去,還是鼓起勇氣將溫斯聿從黑名單中拉出,給他發了條微信:


 


【你幾時有空,我們談談吧?】


 


13


 


讓我沒想到的是,溫斯聿幾乎秒回:


 


【不是把我拉黑了?】


 


我一滯,溫斯聿下一條信息接著發來:


 


【明天要飛瑞士,有什麼事等我回來再說。】


 


所以明明業務繁忙,他這趟飛回來,到底圖什麼?


 


我內心腹誹,手下敲了個:【好。】


 


對話框頭頂,幾次顯示對方正在輸入中又消失。


 


一分鍾後,溫斯聿:【乖乖等我回來。】


 


他這語氣,熟稔得仿佛我們從未分手似的。


 


我無端覺得憋悶,索性不再回復。


 


剛退出對話框,沈譽的消息彈出:【明天九點,藝術館見。】


 


今晚攤牌後,我提出如果他介意,我們可以終止合作。


 


沈譽沒有當即決定,隻說按流程,先假裝相處試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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