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十歲生日那天,父親沈文斌和母親離婚,將我和母親趕出沈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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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上一世,婆婆家的山頭探出幾噸金礦,她張嘴就要一個億。 我卻打聽到這些礦最多隻值八百萬, 我磨破嘴皮子,才讓一個富豪花一千萬買下, 之後他們一夜暴富,搬進大別墅,公公拿我當牛做馬,兒子對我吆五喝六,老公天天鶯鶯燕燕,還嫌我土氣沒魅力,婆婆甚至逼著我餓著肚子給他們做飯,大冬天不給我穿厚衣服。"
"我的哥哥很厲害。 他打一個響指,一個藍星要死一半人。"
我是小叔文裡的惡毒女配。按照劇情,我作為沈家養女,因 覬覦小叔,嫉妒女主在和堂哥解除婚約後,還能得到小叔的 青睞,便多次謀害女主,最終自食惡果。
眾所周知,京圈太子爺情緒一激動就會豎起狼尾。娃綜上,當紅小花兒子的尾 巴動不動就破褲而出。
和我曖昧了四年的學長有了女朋友。 手滑點進他女朋友空間,意外看見她曬了當初我送學長的手錶,還在評論區和學長打情罵俏: 「送你手錶的姐姐不會生氣吧?」 …… 四年。 這四年裡,他享受著我無微不至的關心,用與我的曖昧來排遣寂寞。 到最後,他卻隻說把我當妹妹。 後來,我把所有和他有關的東西都扔了。 垃圾,就應該待在垃圾桶裡。
"訂婚第三年,裴鋒對前女友的表白上了熱搜。 這一次,我沒有出面。 我辭去了裴氏高層的職務,整理了裴家贈予的珠寶,對裴鋒說:「解除婚約吧。」 他對我笑得嘲諷。 「以退為進?先說好,訂婚我沒去,婚禮我看心情出席。」 「反正你為了股權,什麼都能忍。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