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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耽美文裡愛而不得的小炮灰。白月 光和男主交換戒指的那一刻,我站在教 堂外,淚流滿面。幾個月後。
"再遇見前男友時,我正在臺球廳為了錢跟油膩男周旋。 他語氣輕蔑,“餘笙你求我,我就幫你。”"
"小區群裡的王天賜媽媽突然@我。 【賤貨,誰讓你私自給我兒子吃兩根油炸薯條的? 【我兒子要是出了什麼問題,弄死你全家。】 我以為是哪裡來的神經病,根本沒當回事。 誰知道她兒子當晚突然死亡。"
她和真千金換了身份,從一個白富美,淪落成了家境貧寒的小鎮姑娘。
"我在城中村當房東 15 年。 房租一直是單房 350,一房一廳 600。"
"你聽說過玉屍凍卵嗎? 傳說,在寒冷的屍洞裡,有一種最珍貴的屍體,產出的卵可以使人永葆青春。"
"工作室團建,有人提議玩「折手指」遊戲。 新人小姑娘眨著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我,語氣無辜:「昨天晚上我有人陪哦。」"
重回高三,認出上輩子暗戀我的男生。他一臉冷淡,卻偷看 我的志願。送匿名情書被我抓包,他臉紅得要命。可我不能 喜歡他。因為他未來的妻子不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