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丞相府滿門抄斬時,是我從死人堆裏救出了小公子。 隱姓埋名,供他讀書科考。 可他金榜高中那日,卻請旨殺我。 「草民的侍婢阿箬乃竹妖化形,請陛下就地誅殺!」 直到死,我才知道——因我曾經殺了那個爬他床的婢女。 他便恨了我這麼多年。 再睜眼,我重生到滅門前夕。 那婢女盯著小公子的床,躍躍欲試。 她的本體,是劇毒的夾竹桃。
意識覺醒,我發現自己是一本耽美小說裡的萬人嫌真少爺。 日常行為就是不斷作死、陷害假少爺,然後被親朋好友嫌棄厭惡。 開什麼玩笑? 就我這一步一小咳,三步一大咳,三天兩頭感冒發燒,莫名其妙胃痛頭疼的身子。 連多動一下我都嫌費力,更別提去針對人了。 此後我打定主意,躺平任嘲,混吃等死,隻希望能舒舒坦坦度過接下來的日子。 後來,曾經厭惡我的家人都求著我回家去。 而那位隱藏身份的大佬,熟練地屈膝跪地,手掌撫上我冰涼的腳踝: 「寶寶,求你,別著涼。」
我是個家庭主婦,每次手心向上要錢的時候,沈燁總會用厭惡的口吻
兒子被困火場,我沒有求助已經趕來的老公。而是接上消防栓自己衝
穿書後,我成了女主後媽。為了我的璀 璨人生,我決定扮演好後媽角色,引導 女主樹立正確三觀。
穿越成死對頭的男金絲雀,發現這具身體跟我本人有八分相 似後,我麻了。問題是,他還每天要逼著「我」去模仿我自 己。
"我穿過來的時候。 故事已經到尾聲了。"
女主出現後,周讓開始漸漸忘記我。 他忘記自己曾經為我逃課打架,忘記徹夜守在練舞室裡看我跳舞。 向來煙酒不沾的他可以眉頭不皺地替女主擋酒,向我承諾一定惜命的他卻為了女主在賽道上飚車飚到起火。 他的身邊漸漸多了另一個人。 我決定離開的那天,他瘋了似地從賽道下來,以一個漂亮的賽車吻擋住我的去路。 他紅著眼角問:「……為什麼?」 我知道有一天他會連我的名字也一同忘卻。所以此刻我松開他的手,彎起笑和我的少年道別:「沒關系,去吧。」去愛你命中注定裡的那位姑娘。 白月光不就是被拿來遺忘的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