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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穿書了,穿成一個非常漂亮的路人甲。書裡沒我什麼戲份。但我的娘親是 惡毒女二。我得連夜滾著跑。
"在御花園撞見皇上時,我正準備避開。 眼前卻閃過一排發光的字幕。"
"為了維持拜金人設,每次跟金主做完,我都撒嬌讓他買奢侈品。 這時他就會冷笑著重新把我壓住。 直到我癱在床上筋疲力盡,雙腿軟得站不起來。 他才悠悠地丟一張銀行卡在枕邊。 直到一天,他走後。"
"有路人問沈長安:你怕靈異事件嗎? 沈長安:不怕。 路人震驚:為什麼? 沈長安:因為從沒遇到過。 路人沉默許久再次開口:那你怕不怕鬼? 沈長安:不怕,作為新世紀年輕人,我們要相信科學,科學才是發展的第一生產力,鬼怪是能發明創造還是能讓大家過上好日子? 路人:……"
林與鶴什麼都好,顏值成績都是頂尖,唯獨在感情方面遲鈍到令人扼腕。 即使天降婚約,他也沒什麼感覺,隻知道自己要牢記身份,完成協約。 婚禮當天,他還在為朋友們的調侃道歉。 “抱歉陸先生,他們不知道情況,希望你別介意……” 對象垂眼看他:“我不介意。” 林與鶴松了口氣,隻覺得傳聞有誤,對方也沒那麼不近人情。 直到當晚,一夜未眠。 第二天,林與鶴強撐著酸軟的腿,用哭啞了的嗓音問:“我再確認一遍,我們是協議結束後離婚對嗎,昨晚那種任務隻用做一次吧?”
迎新晚會,竹馬喜提校草稱號。就在演出快要結束時,我衝 上舞臺。摟住他的脖子親了一口。
我是被鬼車偷走的黎國公主。父皇為了慰藉母後的思女之情,抱了農
成為筆仙後,我竟然成為了po 文男女主遊戲的一部分我是 筆仙,通靈界最忙碌的鬼之一。每天的工作就是半夜被人召 喚去回答問題,當有人觸犯禁忌就殺掉他們。